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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度财务决算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26


 

华中农业大学文件


 

校发〔2018 167





关于做好2018年度财务决算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了做好2018年度财务决算工作,保证学校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按照教育部财务决算要求和《华中农业大学财务决算报告编制管理办法》(校发〔2015140号)规定,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快推进预算执行进度,提早谋划2019年项目实施

根据财政部和教育部有关通知精神,财政资金预算执行进度低于序时进度的,将按照一定比例扣减本单位2019年预算。各财政专项牵头单位应进一步采取规范、有效的措施,协调相关配合单位,加快项目实施、款项结算和支付进度。

(一)财政拨款项目

财政专项资金的以前年度拨款,应全部执行完毕,结余部分将由财政直接收回;本年度拨款,应全力推进实施进度,提高执行率,对无特殊原因影响学校下年度财政拨款的,学校将相应核减该单位下年度预算。具体包括:基建拨款、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引导专项、基本科研业务费、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专项、国家重点实验室专项和来华留学生经费等项目。

各专项牵头单位应提早准备2019年项目的启动工作,早谋划、早实施,科学推进项目实施进度。

(二)校内预算项目

按照学校2018年校内预算工作要求,本年度学校下达的所有预算,包括二级分配至各单位的项目经费,都将以1225日为节点,由学校收回结余。主要包括:各类业务费、各部门运行费、各类工作经费、公务接待费、一次性专项经费等。对于沉淀多年未动用或未使用完毕的校内预算项目,学校将统一收回。

二、做好各类收入的入账、核对和分配等工作

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单位管理职责,对本单位负责组织的收入进行全面梳理,及时催缴欠款,应收尽收,并于1220日前办理入账手续,以便计财处与各单位进行收入核对,准确完成收入分配工作。

学校房屋出租、各类资源使用费归口管理单位,学院(部)等有收费收入的单位应对照合同约定,按时催缴各类收入,并全部上交学校财务;学工、研工部应采取相关措施催缴学生学杂费等欠费;科发院应会同计财处清理科研暂存来款,及时办理收入入账;经资办、资产经营公司应及时办理本年度科技成果转化收入的入账和分配手续;资产经营公司应按学校办公会决议上缴有关收益。

通过“校友之家”微捐平台收到的捐款,请各学院(部)联系学校基金会财务,填写资金分配申请表,履行相关手续后由基金会列入2019年度预算。

三、做好各类还款、对账工作

(一)及时办理暂付款还款报账手续

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该按规定及时办理暂付款还款或报账手续,对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还款的,计财处将按照《华中农业大学暂付款管理办法》规定,暂缓发放借款责任人工资,直至其还清借款。有预借票据的单位和个人,应催促付款单位在2018年1220日前将相应款项转入学校银行账户或者归还票据,逾期未办理的,计财处将按照票据管理规定采取相应措施。

(二)做好固定资产的盘点、核对工作

国资设备处应于2018年1231日以前组织对学校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对账实不符的情况要查明原因,按规定程序报批后进行账务处理;与学校二级核算单位和计财处核对固定资产实物账和明细账,确保固定资产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三)做好工资返还工作

按照人事处通知应返还学校代垫工资的校属单位,应于2018年1225日前与计财处核对、返还相应工资。

四、做好财务决算相关资料的报送工作

各单位应按照《华中农业大学财务决算报告编制管理办法》规定,向计财处报送相关资料(具体内容由计财处另行通知)。

(一)学校办公室、人事处、教务处、研究生院、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学生工作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国资设备处、继续教育学院和图书馆等相关职能部门应按要求提交真实完整的数据、支撑材料和必要的说明。

(二)后勤集团、资产经营公司、教育发展基金会等二级或独立核算单位,应根据学校年度决算工作的要求,对各项收支项目、往来款项、货币资金和财产物资进行清查核对,对其中涉及的坏账、库存物资盘盈、盘亏等情况,严格按照会计制度进行账务处理,以确保会计报表的真实、完整。后勤集团应于2019年115日前向计财处报送2018年度财务报告,确保计财处按期编制合并报表。资产经营公司和教育发展基金会应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工作,并提交计财处。

五、继续做好校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公开工作

按照学校党委常委会决定,将继续公开校属各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请各单位认真梳理本单位经费使用情况,确保经费使用合理、合法、合规。

六、做好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准备工作

根据学校综合改革方案任务清单,学校将于2019年3月,对校内专项经费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与下年预算挂钩。其中单位预算执行进度、项目实施效果、相关资料报送等情况将作为绩效评价的因素,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做好相关工作。

七、做好政府会计制度实施工作

按照财政部、教育部要求,以及《华中农业大学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实施方案》(校发[2018]124号)时间、进度安排,学校应于2019年开始实行政府会计制度。为了确保新旧制度转换顺利完成,计财处将于2018年12月25日至2019年1月15日暂停对外报账,进行新旧系统全面转换工作。国资设备处应做好资产管理系统的更新和升级,确保与财务系统按时顺利对接。

在计财处暂停对外报账期间,校属各单位如因紧急事项需要付款的,可于2019年1月9日以后申请特别处理。

 

 

华中农业大学

2018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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