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11月18日上午,学校召开2021年采购与招标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校党委常委、副校长王建鸿出席会议,采购与招标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财务与资产管理部部长张韶东主持。
11月18日上午,学校召开2021年采购与招标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校党委常委、副校长王建鸿出席会议,采购与招标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财务与资产管理部部长张韶东主持。
采购与招标中心主任付军报告了《华中农业大学采购管理办法》(下称《办法》)修订情况、华中农业大学落实《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实施方案和两家不诚信供应商处理意见。本次《办法》是在2019年学校管理与服务机构改革以来,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财政部出台了一系列关于政府采购的法规和政策性文件的背景下修订。从结构、内容和形式等方面对《办法》进行了调整,旨在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加强采购预算与采购需求管理,完善采购组织形式与采购方式,落实“科研放管”要求,明确采购程序与采购合同,努力实现采购全流程闭合管理目标。与会人员对《办法》修订和实施方案开展了研讨,重点对采购范围的界定、采购职责的明晰、采购限额标准的调整、采购需求的管理等方面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并审议通过了相关内容。
校党委常委、副校长王建鸿作了总结讲话。他结合采购管理制度修订,对学校采购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采购制度修订要依法合规。严格遵守上位法立法精神、法律约束和概念表述,加强合法性审查,在法律授权范围内开展修订工作。二是采购工作要着眼于问题导向。“着眼于内”解决实际工作中预算周期与采购周期之间有机衔接的难点问题、实现采购全生命周期管理和采购需求标准化等重点问题;“放眼于外”向兄弟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学习,汲取成熟经验和先进做法。三是采购工作要着眼于改革发展。关注信息科技手段、落实财政改革,特别是落实科研“放管服”要求,充分利用学校管理服务机构改革成果,优化流程、简化环节、数据共享、让信息多跑路,师生少跑腿。四是采购工作要着眼于风险防范。不断提高采购工作人员素质,强化主体责任,加强内部控制和绩效管理,实现优质优价、物美价廉的采购功能。
(文字:刘清华 审核:付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