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做好2021年度学校财务决算工作,保证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终报账时间安排
2021年12月20日(星期一)至2022年1月9日将同时关闭网上报账系统和网上申报系统,暂停经费立项入账、各类收入的缴交和入账业务,2022年1月10日恢复报销单据提交和投递业务。请各单位提前做好年末报销工作安排。
二、加快推进预算执行进度
(一)财政拨款项目
以前年度的财政专项资金拨款应全部执行完毕,结余部分将由财政部直接收回,并影响学校下一年财政拨款;本年度拨款,请各有关单位按照预算执行序时进度的要求,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快项目实施,抓紧办理资金支付手续。对于预算执行进度低于序时进度形成结转结余资金的财政专项,相关部门需分项目撰写结转结余原因。学校将视情况核减相关单位2022年度经费预算。
(二)校内预算项目
按照学校校内预算管理规定,本年度学校下达的所有预算,包括归口管理部门分配至各单位的项目经费,年底由学校收回。主要包括:各类业务费、各部门运行费、各类工作经费、公务接待费、一次性专项经费等。
三、做好各类收入的入账、核对和分配等工作
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单位归口管理职责,对本单位负责组织的收入进行全面梳理,及时催缴欠款,办理银行来款认领,做到应收尽收,保证收入及时足额到位。
学校房屋出租、各类资源使用费归口管理单位,学院(部)等有对外服务收入的单位,要对照合同约定,按时催缴各类收入,并全部上交学校财务;本科生院、研究生院应采取措施催缴学生学费、住宿费、培养费等欠费;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应会同财资部清理科研暂存来款,及时办理科研收入入账;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和资产经营公司应及时办理本年度科技成果转化收入的入账和分配手续;资产经营公司应按规定上缴有关收益。
四、做好各类还款、对账工作
(一)及时办理暂付款还款报账手续
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按规定及时办理暂付款还款或报账手续,对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还款的,财资部将按照《华中农业大学暂付款管理办法》规定,暂缓发放借款责任人工资,直至其还清借款。
具体联系:会计核算一室,电话:87282021、87281545
(二)做好各类票据清理工作
预借票据的单位和个人,应催促付款单位在2021年12月20日前将相应款项转入学校银行账户或者归还票据,逾期未办理的,财资部将按照票据管理规定采取相应措施。
具体联系:会计核算二室,电话:87281815
(三)做好资产管理和账实核对工作
各单位做好资产核对工作,对本年已购入并办理登记手续的,要及时办理报销入账手续,确保资产账账相符、账实相符。科发院应做好专利权、著作权等无形资产的统计和计量工作;建安部和相关单位要及时办理已经交付使用在建工程的转固手续,于2021年12月20日前提交资料进行账务处理;涉及库存物品管理的相关单位如资产经营与后勤保障部、校医院等,要对库存物品进行盘点和对账,保证账实相符。
具体联系:资产管理室,会计核算一室 电话:87281615,87282021
(四)做好工资返还工作
按照人力资源部通知,应返还学校代垫工资、社保、住房公积金和货币化补贴等资金的校属单位,于2021年12月20日前与财资部核对无误后返还相应资金。
具体联系:会计核算二室,电话:87281815
五、做好财务决算相关资料的报送工作
各单位应按照《华中农业大学财务决算报告编制管理办法》规定,向财资部报送相关资料(具体内容由财资部另行通知)。
(一)提供相关资料
学校办公室、本科生院、研究生院、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人力资源部、国际合作与交流部、图书馆等职能部门应按要求提交真实完整的数据、支撑材料和必要的说明。
(二)提供二级单位报表
资产经营与后勤保障部应根据学校年度决算工作要求,及时编制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报送财资部,确保按期编制学校合并报表。
财务与资产管理部
2021年11月22日